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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的生命与活力

2014-09-18 18:58:52浏览:0 评论:0 来源:功课网   
核心摘要:企业文化的生命与活力
从20世纪80年代起,一种崭新的企业管理理论———企业文化理论自美国登陆中国之后,便受到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和企业家的重视。其势如雨后春笋一般,在中国广袤的企业大地上蓬蓬勃勃地生长起来。  经过近20年的学习、借鉴、探索和创造,我国的企业文化建设从理论到实践,都取得了许多可圈可点的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卓有成效的先进典型。来自国内外的日益增多的成功企业的实践经验,都证明着同样一个真理:一个企业如果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得持久的成功,就必须建设自己优良的企业文化。  但是,企业文化建设是一个生态学的有机过程,有其自身发展的道路与规律。如果我们以本本主义的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的盲目模仿,或者形式主义的走走过场、拔苗助长的急于求成,或者虎头蛇尾的有始无终、急功近利的浅尝辄止等等态度和方法去对待,那么,优良的企业文化是无论如何也建立不起来的。不但建立不起优良的企业文化,而且还会使原有的企业文化因增添了这些“杂质”而进一步被恶化。因此,对企业文化建设,既需要有高度的热情和干劲,也需要有科学的态度与方法。  企业文化的生命在于自我运动我们有些企业在进行文化建设的时候,习惯于运动式的搞法,轰轰烈烈地热了一阵子,便慢慢地冷却下来,甚至停了下来。开始时热情高涨,决心很大,后来又心灰意懒,意志消沉。这样的企业文化建设是搞不下去的。也有些企业组织了几个人在办公室里讨论研究一番,或者从外部请来策划人员帮助拟定出《企业文化手册》之类,甲乙丙丁,一二三四,用“好听”的话语、“完美”的词句描绘出企业宗旨、企业理念、企业作风、企业精神、企业核心价值观等等之类,给人以字面上的“条理、系统、完整、成体系、成熟”的印象。可实际考察便不难发现,在讲“团结求实”的企业里,往往一盘散沙、内斗不已,且弄虚作假严重;在讲“开拓创新”的企业里,却往往表现为固步自封、思想僵化。这种表里不一、名实不符、知行分离的现象,在我们的企业��ѵ��文化建设中是普遍存在的,危害也是很大的。  说实话,如果仅从字面上观察我们许多企业的文化,可以说没有一家的企业文化不先进,但如果揭开这个华丽的企业文化标签,你所看到的往往是截然不同的景象。正如给孩子起个好名字并不能保证孩子成长的健康聪明一样,企业文化建设仅有好的构想、好的动机,也并不能保证其构想的实现和好的效果。  企业文化建设其实是一个生态学的发育过程,即是一个自我否定、自我扬弃、自我变革和自我发展的有机过程。其构想的孕育,动机的产生及其实现,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是同呼吸共命运的。企业文化的生成、发育、提升、成熟的过程,也是企业生成、发展、壮大的过程。这是一个灵肉合一、魂体相生的生命发育过程。任何脱离这个过程的企业文化建设构想与动机,注定是没有生命力的,无法实现的。  企业文化的自我发展需要吐故纳新。对中国企业文化建设而言,吐故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吐自然经济文化之故;二是吐封建等级人治文化之故;三是吐封闭保守文化之故;四是吐计划经济文化之故。纳新主要表现为:一是纳市场经济文化之新;二是纳平等自由民主法制文化之新;三是纳世界开放文化之新。企业文化的吐故纳新决不像脱下旧衣服换上新衣服那么简单和容易。企业文化观念上旧与新的吐纳需要变革和调整其所体现的体制机制、物质利益结构、行为习惯与方式等等才能奏效。因此,企业文化上的吐故纳新,其实是一场微观文化及其体制机制上的革命,必然要经历由量变到质变,从外在到内在的艰苦努力的过程。发展意味着新生旧灭,新生旧灭的自我否定不像挥手再见一样轻松惬意。企业文化旧花的凋谢必须斩断其生长的体制机制、物质利益结构的枝干,企业文化新苗的成长必须要培植其扎根的体制机制与利益结构的沃土。只有这样,企业文化的吐故纳新任务才能完成,不然企业文化的旧花不会凋谢,新苗也不会成长。  企业文化的自我发展需要自我扬弃。扬弃就是既克服又保留。我们在进行文化吐故纳新新旧更替的时候,对传统文化不能一刀两断,对新锐文化也不能全盘照搬,而要对其中的精华进行筛选、甄别、借鉴、吸取,对其中的糟粕进行清理、批判、剔除,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要防止并反对两种倾向:一是全然漠视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和自己的企业文化经验,对其中的精华视而不见,“言必称西腊”。这种企业文化上的虚无主义态度割断了文化的历史,其实也就割断了文化的根脉。二是囿于自己所在企业曾经的成功与辉煌,把成功的经验、做法等等模式化和凝固化,言必称当年如何如何,曾经怎样怎样,全然不理会与时俱进的时代要求,使成功成了如比尔。盖茨所说的“令人讨厌的老师”,被成功所困,走向了成功的反面。这两种倾向在当前的企业文化建设中都有较突出的表现,值得注意。《圣经》说:你的最大敌人是你自己。企业文化的自我发展需要自我战胜,即发扬自己之所当扬,舍弃自己之所当弃,这需要文化自我革命的勇气与辩证分析的科学态度相结合才能做到。  企业文化的自我发展需要趋利避害。要想使企业文化成为一个企业成长壮大的持久动力,就要在企业文化建设中永远高唱正气之歌、科学之歌、真善美之歌,使企业文化成为正气文化、科学文化、先进文化和真善美统一的文化。这是企业文化的根本之利。扶正必须祛邪,趋利就要避害ר��ѧ��、除害。企业文化也是如此,其成长与建设的过程,是一个与各种歪风邪气,愚昧落后、假恶丑等观念、言论和行为不断进行斗争的过程。正如毛泽东同志讲的,“凡是反动的东西,你不打,他就不倒,正如扫地一样,扫帚不到,灰尘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对企业文化建设而言,扶正与祛邪是一体之两面,是不可偏废的。我们有些企业在文化建设时,对正义、正气的东西,对先进的科学的东西,对真善美的东西,提倡不力,支持不力,显得理直气不壮;对歪风邪气,对落后愚昧和假恶丑的东西,批判不力斗争无力,除害、祛邪的扫帚不到,文化的灰尘不会自己跑掉,这就会使企业文化建设因旗帜不鲜明,是非不清楚,立场不坚定而迷失前进的方向。  企业文化的自我发展需要交流与融合。在开放环境和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建设企业文化,交流、碰撞、变革、融合是文化发展的常态。杰克。韦尔奇在他的自传中总结道:“GE为什么能与世界上各种文化相处得那么好,对这个问题的答案一直都是同一个:尊重他人,给他人发言权。这是具有全球意义的启示。”对中国企业来说,既要学会与本国先进企业交流,又要学会与国际先进企业交流,尤其是要学会在企业内部形成尊重员工,给员工发言权的平等、民主、自由交流的机制与环境。由于中国企业和企业家往往背负着比较沉重的封建等级、特权、封闭的文化铠甲,防范和碰撞容易,交流与融合较难,易于产生唯我独尊的文化自闭心理,在企业文化建设中缺乏大胸怀、大眼界、大气魂和大目标,从而与开放的经济和开放的世界不相适应。必须脱下这些铠甲,克服这种不适应,中国企业和企业家才能培养起与世界先进企业文化对话、交流与融合的自信和能力。  企业文化的自我吐纳、自我扬弃、自我趋避、相互交融和自我变革,形成了自我发展过程的渐进与突变、连续与间断的有机统一,这是企业文化的“自我运动”。因为企业文化建设是一场韧性的战斗,只有自我运动,自我发展,企业文化的生命才能持久,活力才不会枯竭。事实证明对企业文化建设中的任何外部强制“输入”或跟风赶浪的行为,最终只不过是一场表面的喧闹而已。  企业文化的活力在于自我化育现在有许多企业制订了在字面上很不错的企业文化体系,从观念、制度、行为规范到礼仪守则等等都一应俱全;也有一些企业提出了很好的企业文化理念、原则和口号;他们在实践中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一些成绩,收到了一定效果。但也毋庸讳言,我们能看见的具有一定持久性的活生生的企业文化还不多。究其所以如此,既有上述企业文化“自我运动”的动因缺乏之故,也有企业文化理念内化于心、物化为制、外化于行的“化育之功”的欠缺之因。因此,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也是一个修炼“化育之功”的过程。  企业文化的活力在于“化”,关键也在于“化”。什么是“化”?毛泽东同志曾有过解释,他说:“化者,彻头彻尾彻里彻外之谓也”。《新华字典》的解释是:“化,性质或形态改变”。这与有些优秀企业家或企业文化专家的看法———“企业文化建设是要打破原来做事的方法、态度、目的,使人们的思考方式、工作方式变化”是基本一致的。  人们公认,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价值观是一种理念。理念怎样才能产生出活力?古代哲学家王阳明讲的简明而扼要:“一念发动处便是行。”那么企业文化之理念该怎样“发动”,才能促进其“化育”而生生不息呢?  企业文化的活力在于内化于心。内化于心即是将企业文化的理念体系尤其是核心价值观入脑入心———使企业员工对此具有明确无误的心理认同,强烈喜爱的心理情感和坚持不懈的精神意志。这样的文化理念内化于心,就能化腐朽为神奇,化平凡为伟大,产生“无中生有”、“心生万物”的不可穷尽的力量,创造出人间奇迹。一个企业的文化理念如不能被广大员工所知晓、明白、认同、喜爱和理解,就称不上是企业精神而只不过是这种精神的徒有虚名的文字外壳。因此,要使企业文化产生活力,就不能是少数人的空忙,或者领导者的一厢情愿,重要的是要被广大员工所掌握,使之凝聚成一股坚不可摧的巨大精神力量,进而转化为一种推动企业攻坚克险的持久的物质力量。哀莫大于心死。如果广大员工的心田未浇活,头脑未激活,再好的企业文��ʦ化也只能是纸上谈兵,毫无活力可言。活的企业文化是员工心目中一种坚定的信念,它赋予企业的人们每日工作以意义,并心向往之。  企业文化的活力在于物化于制。制度是“思想的物质附属物”。要使企业文化的活力持久而稳定,防止“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普遍发生,把企业文化理念具体化、物质化、规范化为制度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自不待言,它使企业文化因有制度这个强健“骨骼”和发达“肌肉”系统的支撑而血活瘀化,循环畅通。现在我们不少企业也订立了许多制度、规章、条例等等东西,但却没有“活”起来,不能发挥出制度的“硬”力量的作用。其原因有三:一是其制度与文化理念不相应相称,即制度对文化理念体现不对路、不匹配、不完善、不到位,制度之‘骨’不养观念之‘血’,观念之血不滋制度之骨,这样的制度之骨不但不能发挥应有的深化观念、物化观念、传载观念、巩固观念的作用,反而成为扭曲观念、窒息观念、扼杀观念的枯骨、死骨或赘骨。二是其制度、规章等相互之间不匹配,互相冲突打架,使各种规章制度及其责权利在执行时互相削弱而不是互相促进。三是制度缺乏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不执行的制度等于没有制度。“法而不行,法非法也”。法律如此,企业规章制度亦然。要想企业文化有活力,就要使物化企业文化观念的制度体系有活力,而要使制度体系有活力,就必须使制度在准确而完整地体现其核心理念的基础上,得到切实有力和坚定持久的执行。  企业文化的活力关键是外化于行。企业文化建设之行成于正确的思考与正确的理念(即思路决定出路),而正确的思考与理念又成于正确的行动,行成于思,思成于行,思与行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笛卡尔说“我思故我在”。对企业文化建设来说,还应加上一句“我行故我在”。企业文化建设之行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自上而下的层级传递性。企业文化的理念与制度能否行得通、行得久,关键在于企业家阶层首先要身体力行,坚持不懈。如果企业家阶层对自己倡导的企业文化理念和制订的规章制度阳奉阴违,口是心非,言行不一,一曝十寒,企业文化建设决不可能成功。二是上下结合的群体性。企业文化既是企业家的个体文化,也是企业团队的群体文化。只有企业文化的理念与制度掌握了职工群众并被职工群众所掌握、认同和自觉实行,形成上中下互动、齐动的时候,它才能转化成巨大无比的物质力量,形成强大而持久的企业综合竞争力。把握这两个特点,就能克服许多企业文化建设中存在的虎头蛇尾、“肠梗阻”或一头热一头冷现象,推动企业文化建设健康发展。  企业文化的建设是一场持久而深刻的变革或革命。从核心价值观的确立到制度体系的制订再到行为方式的转变,改变的是企业人们的思维方式、信仰或看待世界的方法,这是一个脱胎换骨的过程。因此,企业文化建设是整个企业的全面变革,企业文化的生命与活力是企业整体的生命与活力。只有这样认识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它才能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成长动力、经营活力和竞争实力。
(责任编辑:罗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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