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条件
经营特征
利润分配和债务责任
个体工商户
业主是一个人或家庭
无资本数量限制
企业法律形态:
成立条件简单,业主只要有相应的经营资金和经营场所就可以了
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资产属于私人所有,自己既是所有者,又是劳动者和管理者
利润归个人或家庭所有
由个人经营的,以其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由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
业主是一个人
无资本数量限制
投资人是一个自然人
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业主既是投资者,又是经营者
利润归个人所有
投资人以其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合伙企业
业主两个人以上
无资本数量限制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依法承担无限责任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的实际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依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提风险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分配利润,并共同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由两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组成注册资本因不同经营内容立出法定下限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公司的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由董事会聘请职业经理管理公司经营业务
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合作制企业
股东包括全体企业成员无资本数量限制(有地方规定的例外)
无具体规定
企业成员入股,一般实行全员入股
建立资本金制度
职工既是参股人,又是劳动者
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投资人至少包括一个中方投资者和一个外方投资者
无特殊的注册资本限制。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注册资本按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销请国务字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审查批准无具体人数和注册资本限制
企业设董事会或联合管理机构,依照合作企业合同或章程规定,决定合作企业的重大问题。中外合作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或主任,由别一方担任副董事长或副主任。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合作合同分配利润,并以其全部资产承担债务责任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投资人至少包括一个中方投资者和一个外方投资者属于有限责任公司形式,注册资本按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执行
申请设立合资企业,应当将中外合资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请国务院对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审查批准,并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合营企业设董事会,人数由投资各方协商,中外合资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由另一方担任副董事长。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各方分别担任。
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