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一个企业在以前年度累积有大量的税收损失,目前向后结转的 NOL 即将过期或在税率 下降前都无法使用。进一步假设,大家都知道如果某个盈利企业兼并上述具有净 NOL 的企业, 它就会节省部分税收。如前所说,资产的卖方比预期买方更清楚待售资产的有关信息。如果 NOL 企业的所有者认为资产的价值大于未来买方在有限信息下预期的市场价值,那么将不可能 以双方都认可的价格出售资产。讲得更正规一点,如果高价值企业不能与市场中的低价值企业 相区分,高价值企业可能会被迫退出市场,除非有足够大的税收利益可以补偿高价值企业退出市 场的低廉价格。
当然,资产出售并不是 NOL 企业的所有者补偿因向前结转的 NOL 不能使用而产生的损失的惟一方式。但是,正如我们将在后面讨论的,所有的替代方式一一包括发行股票、回购债权、实现销售和回租应计折旧的资产-一均会产生大量交易成本。而且,这些成本可能大于重组的税收 利益。因此,在充满摩擦的世界里,向前结转的 NOL 经常会出现,尽管这明显不是企业各项交易 的税负最小化状态,但也不一定就意味着无效的税收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