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6家企业中除8家外全部是制造业和加工业的;
(2)劳动密集型工业中合并企业数量少,而且合并后失败者较多,如丝织产品组的12家合并企业中10家很快倒闭,1家勉强成功,l家缓慢失败。机械制造业中失败的大多是产品销售不需要特别服务或制造技术不复杂的合并企业;
(3)合并比较成功的企业大多数都是在大量生产、大批生产或连续作业以及需特殊销售服务的工业中,在食品工业和标准化的复杂的机器制造业中,企业合并特别成功,在化工、建材、金属冶炼工业中合并企业成功者也居多;
(4)成功的合并企业一般都进行了管理集中化的组织结构变革。我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于1993年对我国213家企业(大多数为国有企业)的合并行为作了调查,他们设置了“与生产同种产品的企业”、“与生产本企业所需原材料的企业”、“与使用本厂产品的企业”和“与销售企业”四种合并类型,并简称为“横并”、“后并”、“前并”、和“销并”。
“后并”企业最多,这说明原材料供应的保证是目前企业考虑合并的主要因素。
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合并类型的选择上存在很大的差异,对国有企业而言,选择率最高的是后向合并,而其他经济成份则是同销售企业合并,说明非国有企业市场意识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