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战略从本质上讲就是针对各种不同的竞争领域及竞争态势,提出相应的战略来达到竞争胜利目的的有力武器。企业一般竞争战略从大的方面来划分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直接和竞争对手交锋,相互争夺顾客需求的战略,即企业要寻求和竞争对手之间的差别,利用这种差别制造竞争优势,以达到压倒竞争对手的目的;第二类是采取使竞争对手难于反击的战略,如果企业制造了竞争优势,而竞争对手可以立即反击这种优势,则这种优势战略并不高明,例如单纯降价竞争是竞争战略的下下策,因为企业虽然在价格上暂时取得优势,一旦对手发现,一般也会立即反击的,而如果能够采用使竞争对手反击困难、或反击迟缓的战略,即这时竞争对手由于其内部的各种因素,存在着较大的制约和障碍,想反击但力下从心,不得已而放弃反击,这种战略要比第一类的效果更佳;第三类是企业采取的战略能完全封锁住竞争对手的反击,即实际上对手已不成其为对手了,或者说企业想成为竞争对手也做不到了,迫使竞争对手和本企业采取协调行动,因此企业采取战略的最终形态是不战而胜战略,即不树敌战略,应当说,这种不战而胜的战略是最高明的战略,《孙子兵法》中指出:“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